【談曉泉、楊勝裕╱新竹報導】新竹縣竹北市街頭發生人肉衝撞機車的驚悚畫面。一名國中男學生邊用耳機聽音樂、邊快步穿越馬路,沒注意面前有輛機車經過,整個人竟正面衝撞機車,致人倒車翻,所幸雙方都僅輕傷。此車禍被路過車輛行車記錄器拍下po網,有網友諷刺男學生是「人肉炸彈攻擊」,還調侃說:「你的志願是長大後變成浩克(指電影綠巨人浩克)嗎?」
警方指出,事故路段路中劃設雙黃線,禁止行人穿越,彭姓國二學生(14歲),違規穿越馬路是肇事主因,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可處120元罰鍰,或接受1至2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至於男學生當時戴著耳機聽音樂,雖屬危險舉動,但目前沒有罰則,只能勸導避免戴耳機走路。
恍神過馬路國中男學生(箭頭處)聽耳機快步過馬路,無視前方機車騎士。翻攝畫面
兩人幸僅皮肉傷
被撞得車翻人倒的機車騎士陳柏全(42歲),在竹北市一家小吃店工作;陳男昨說:「真倒楣!還好兩人都僅皮肉傷。」他修機車花了一千多元,不會追究彭生責任。
陳男向警方表示,上星期三傍晚,他騎機車去載貨,經三民路看到右側路邊彭姓國中生背著書包正快步穿越馬路,雖然按喇叭示警,但對方似乎沒聽見,加上當時路旁有輛亂停的小轎車,佔了快半個車道,害他無法往右閃避,只能向左邊靠,但還是被男學生撞個正著,兩人都摔倒馬路中間。
摔倒路中間機車騎士與國中生撞成一團,國中生(左)摔倒路中,機車也摔壞。翻攝畫面
po網10萬人瀏覽
陳男先爬起來,才發現躺在地上的男學生耳朵裡塞著耳機,耳機線還連著手中手機,他擔心問男學生:「你有沒有怎麼樣?」但對方嚇壞說不出話,一會兒才自己起身走到路邊,所幸兩人都只有手、腳擦傷。
當時路過的車主imqoocc將這段影片po上網(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oWCzZfvmBI&feature=youtu.be&hd=1),引發網友討論,3天就累積近10萬人瀏覽。網友tmd2012day為男學生慶幸說:「若是大卡車,不就再見了……。」
聽音樂宜在定點
苗栗大千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黃山嵩說,使用塞在耳朵裡的耳機,音量很容易就超過70分貝,不僅聽不見其他車輛喇叭警告聲,無法對周遭突發狀況迅速反應,長期並可能造成重聽。執業醫師趙應麟建議,民眾戴耳機聽音樂宜在定點,不可分心做其他事,且聽50分鐘要休息10分鐘,保護聽力。
行人穿越馬路注意事項
.應走行人穿越道、斑馬線、天橋或地下道。
.遵照交通號誌或警察指揮通行。
.應留意被大型車輛擋住視線的汽機車動態。
.嚴禁穿越有快慢分隔島或路上畫有雙黃線的道路。
.避免戴耳機聽音樂、講電話,以免分心無法及時反應。
.不可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戲。
.夜間穿顏色鮮豔衣物或攜帶閃光、反光物品。
資料來源:新竹縣警局交通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